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充分发挥每位学生的专业特长,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尊重学生个性发展、自主发展,尽可能地满足学生职业发展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新能源电池学院(简称“新电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拟转入新电学院的或新电学院转出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第三条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
第四条 转专业学生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条件,经新电学院专家小组审议同意后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督查小组督查审核通过后报学校相关部门。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新电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副院长、学生管理科科长、教学科研科科长为成员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副院长、学生管理科长、教学科研科科长、新能源材料教研室主任、化工教研室主任、光伏教研室主任为成员的转专业工作专家小组;以纪检监督员、党总支委员、支部委员、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转专业工作督查小组。
第三章 转专业条件
第六条 专业转出按照第一条中文件所列条件和接受学院条件执行。
第七条 专业转入学生需符合第一条中文件所列条件,需在校期间无违纪情况,需通过新电学院专业考核且合格。专业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笔试考核内容各专业每学年第一期第14周前制定)、面试(面试内容学生管理科结合专业意见制定内容)采用座谈方式进行,专业考核及面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专业考核占40%、面试考核占60%。如合格人数超过专业准转入人数,则按择优选择的方式批准。
第九条 专业转入人数由教研室根据专业办学规模和本期入学人数确定后提交新电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各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本学年该专业入学人数20%,;新能源材料专业转出不超过本学年入学人数5%、光伏、化工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本学年入学人数5%。
第四章 转专业程序
第十条 专业转出按照“新电学院发布通知-班辅导员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提出申请-班辅导员初审条件-新电学院转专业工作专家小组审议-新电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流程办理;
专业转入按照“新电学院接受学生提出申请-新电学院转专业工作专家小组组织专业考核及面试-新电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提交教务处”流程办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专业转入学生学籍管理按第一条中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新电学院转专业咨询联系电话: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17610769501;光伏材料制备技术,18408269484;应用化工技术,13678317240;投诉电话:13890966177,投诉邮箱: 1067555268@qq.com。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冲突的,按照上级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新能源电池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新电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转专业工作专家小组、转专业工作督查小组名单
2.2025年专业基础考核内容、评价标准(含各项 指标的权重系数等)、工作流程、考核时间与地点
3.2025年面试考核内容、评价标准(含各项指标的权重系数等)、工作流程、考核时间与地点
4.新能源电池学院转专业资源统计表
附件2
一、专业基础知识50%、专业基础技能50%
二、考核地点:燧火楼307
三、考核时间:收到申请表后5天内
四、工作流程:接收审批完成后的专业转入申请表→专业教研室制定考核题目→通知学生考试时间、地点→考核→评分。
考核内容 |
专业基础知识 |
50% |
专业基础技能 |
50% |
考核地点 |
燧火楼307 |
考核时间 |
收到申请表后5天内 |
考核流程 |
接收审批完成后的专业转入申请表→专业教研室制定考核题目→通知学生考试时间、地点→考核→评分 |
附件3
一、有无违纪情况,有违纪为否决条件;合作倾向、价值、道德观等基本素质60%、专业职业爱好倾向40%;
二、考核地点:燧火楼307
三、考核时间:收到申请表后5天内
四、工作流程:接收审批完成后的专业转入申请表→学生管理科制定考核题目→通知学生考试时间、地点→考核→评分。
考核内容 |
有无违纪情况,有违纪为否决条件;合作倾向、价值、道德观等基本素质 |
60% |
专业职业爱好倾向 |
40% |
考核地点 |
燧火楼308 |
考核时间 |
收到申请表后5天内 |
考核流程 |
接收审批完成后的专业转入申请表→学生管理科制定考核题目→通知学生面试时间、地点→考核→评分 |
附件4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资源统计表
二级学院:新能源电池学院 负责人签字(盖章):
序号 |
专业名称 |
允许转出人数 |
允许转入人数 |
备注 |
1 |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 |
9 |
36 |
|
2 |
材料工程技术 |
4 |
14 |
|
3 |
应用化工技术 |
4 |
16 |
|